同行互损是一个无法避免的问题, 竞争虽然残酷,但更残酷的是老板们对待竞争的处理方式,比如说某个新店开业,只要上了点评,一定会有匿名且奇奇怪怪的一星差评,非常明显,但为什么常规竞争非要和恶意竞争划上等号呢?
PS:这里并非说新店的差评都是同行写的,这方面各位门店管理者可自行评估。
再比如说A店做酸辣粉,B店也做酸辣粉,C店在装修,AB两店知道了C店也要做酸辣粉后,大多情况下,AB两店就把C店化为对手和敌人一列。
什么叫对手?对手就是站在一起抢一样的顾客。但对手也可以是朋友,甚至可以是一家人,如淘宝、天猫、聚划算……又如雷军说的,华为是小米的友商。
对手和敌人的区别在于:对手可以携手,而敌人是要被消灭的。
在商业竞争中,一个新来的邻居,你当他是对手还是敌人,这非常重要。
1、对手是磨刀石,在于磨砺;敌人是对碰,在于互伤
两家都是火锅店,如果是对手,可以进行对比,如看对方有哪些强过自己的优势?如果有,那么应对方式是抄袭还是模仿,这倒无所谓,反正拿来用就得了,当然能做出差异化更好。
如果当邻居是敌人,那自然大门高高关起。实际上,在竞争中斗气,这对两家(多家)都没有任何好处,问题还在于竞争是一对多,如果把所有店都当成敌人,今天打赢某个餐饮小白,隔天来个牛逼的品牌店自己也要玩完。
2、从对手升维到友商,构建“共同吃肉的繁荣圈”
对手是一个比较“暧昧”的关系,双方可以自发互相磨刀,而携手的前提是做到了互相认同。
老板们不需要把所有人都当对手,但最好是能找到可以共同携手的品牌,如莱得快等产品线丰富的品牌。
直面竞争有一个真相:千万别陷入恶性竞争的困局,同行不一定是对手,也可以做友商,但千万别成为各自的敌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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